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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員為何不賣字? 賣字不體面贈字顯友情

2017年02月22日 16:51 | 作者:白謙慎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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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毛筆為主要書寫工具的年代,由于所有文官都曾練習過書法,熟稔書法的藝術語言,每一個為人作書的官員都明白,自己的字張掛在大庭廣眾之下,要接受一大批有書法修養(yǎng)的人們的檢驗。因此,李鴻章為了寫好一個父親生前命名的齋號,居然要練習十多天才下筆。也正因為持續(xù)不斷的鉆研,許多官員成為他們那個時代的重要書法家,何紹基、翁同龢的行草書、吳大澂的大篆,堪稱一流。但是,晚清的官員寫了那么多的字,在文人的日記和信札中,卻不見有賣字的記錄。

潤筆費時有 卻無人賣字

翁同龢的日記曾記載:“羅大春(福建總兵,號景山,其子蔭生門生)送別敬,受之,贈以扇一、條四。” “別敬”即禮金,是實實在在的銀子。翁同龢以一張扇面和四件條幅答謝,用的詞依然是“贈”,說明這是兩者之間的贈答,不能算買賣交易。

張德昌先生曾根據(jù)李慈銘的《越縵廬日記》,對李慈銘在京師為官期間的收入和支出做了非常具體的統(tǒng)計和分析。從所列收入來看,李慈銘為人撰寫行述、墓志銘、碑文、壽序等,收30、40、50、80、100兩不等的潤筆,但是卻沒有賣字的收入。京官收入不高,應酬多,雖然能得到各種饋贈,但李慈銘的生活并不寬裕,有時甚至借債度日,相當拮據(jù)。即便如此,不見其有賣字的收入記錄。是不是李慈銘的字寫得不夠好呢?并不是。從存世的李慈銘墨跡來看,他的字雖然談不上特別出色,但還是很不錯的。況且他在當時的京師享有很高的文學聲譽,他的字在當時可算是名人墨跡。

在近年來關于文人潤例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到,標示潤格賣字的,多為沒有出仕的文人、官員的幕僚和退休的官員。晚明李日華自訂潤例的第一句便是“予林居多暇,士友索書者坌集,因戲定規(guī)條”,明確說明是致仕后才賣字。雖然我們不能排除在任官員中也有賣字者,但應是極少數(shù),公開張貼潤例的可能性也不大。

那么,為什么在任官員不賣字呢?原因大概是多方面的。現(xiàn)任官員不賣字,應該是官場行之已久的傳統(tǒng),這與做官在中國社會的地位和收入有關。張仲禮先生在統(tǒng)計了中國古代官員的主要收入后這樣寫道:“這些估算,盡管有些帶點推測性,證實了公認的在傳統(tǒng)中國社會里做官最能發(fā)財?shù)挠^點。官宦生涯不僅對官員本人是利益所在,對其家鄉(xiāng)也同樣有好處。”

除了上面這個主要原因外,可能還有其他因素。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官員開出潤格賣字可能會出現(xiàn)的問題。書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得如此頻繁,壽聯(lián)、挽聯(lián)均為某些特定場合必須送去的,不但不賣,還要隨對聯(lián)送去銀兩作為壽禮或賻儀。那么壽序、墓志為什么就要付潤筆呢?壽序是逢大壽邀人作,才付潤筆。門生給老師寫壽序稱觴那是禮物,不會收錢,友人給友人寫壽序,也可以作為壽禮而不收錢。人一輩子死一次,墓志通常只有一篇,由一人撰寫,可以付潤筆。作文實在比寫字要慢得多。可日常的應酬書法,量如此大,這錢怎么收?如果官員賣字,這潤格怎樣訂?是根據(jù)官階的高低還是書法水平的高低?難道一品官員的潤格就高于二品官的?

書寫的實用性和必要性也是書法不宜買賣的原因之一。書寫是日常生活中必需的交流工具,日常使用書寫的工具和書法創(chuàng)作的工具完全一樣,實用和藝術的邊界從來就不是很清晰,文人們的信札、詩稿、賬目、藥方、筆記、日記基本都是用毛筆書寫的。文人一動筆就等于在“創(chuàng)作”書法,書法又如何能商業(yè)化?此外,雖然擅長書法的文人們是通過多年的練習才達到深湛的造詣,但是通常書寫一件書法作品的速度可以相當迅捷。對于求字人來說,除了長篇巨制外,他不會認為自己的索求會給書寫者帶來很大的負擔,求一副對聯(lián)不就是請你大筆一揮,寫十幾個字嗎?

賣字不體面 贈字顯友情

官員們在有俸祿的時候,為增加收入而賣字,大概會被認為是不夠體面的事。清初書法家傅山曾慨嘆:“文章小技,于道未尊,況茲書寫,于道何有!吾家為此者,一連六七代矣,然皆不為人役,至我始苦應接俗物。”傅山不曾為官,對他來說,賣字為生都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何況官員們。即使是公開掛潤例賣字的文人,如莫友芝等,朋友求字并不收錢,潤例是對生人的。這個習俗一直延續(xù)到清末民國初年。也就是說,賣字的文人,也依然保留了相當大的非商品化的空間。如果將書法都作為商品來處理,那對文人文化將是一個重大沖擊。比如說,在舊時代,友人之間的相互題跋和酬唱,是切磋交流的雅事。如果寫字收錢,成為商業(yè)活動,很多文人的交流活動也會受到影響。

晚清的官員們寫字如此多,也正和維持自己所處的那個集團的凝聚力有關。我們來看曾紀澤在光緒三年(1877年)五月廿九日的日記:“為眉生兩孫寫折扇各一柄,四體書,甚工密。”李鴻裔(眉生)是曾國藩的幕僚,雖比曾國藩小整整二十歲,但和曾國藩的關系極為親密。光緒三年這一年,李鴻裔46歲,在蘇州賦閑。李無子,立侄子賡猷為嗣,推測下來,李鴻裔的兩個孫子年紀不大,最多十幾歲。但曾紀澤卻也寫得十分用心,既用“四體書”,又“甚工密”。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翁同龢為戈什(衛(wèi)兵)、巡捕、仆役和其他提供服務的人們書寫扇對,在晚清并不是特例。扇對是在支付了正常酬金后的額外禮品,表達對服務的感謝,而不是少付銀兩,以扇對抵值。這或許反映出了官員的禮品圈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但是,正因為是禮品,扇面上的官員的名款對禮品的收受者才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官員的書法不是商品,那么書法流通就始于互換、饋贈、索求,它的流通范圍雖有所擴展,但尚在掌控之內。因為,一般地位卑微的人,并不能托人索求,只有那些有機會直接為官員提供了服務的人,才可以得到扇對禮品,而這樣的人總是有限。

那些送給衛(wèi)兵、仆役的字有多少幸存至今不詳。因此,我們很難將它們和送給友人的扇對做一比較。但可以指出,同樣是送扇對,仍有辦法做區(qū)隔。特別是扇面之間的差別,比對聯(lián)之間的差別大得多。書寫者可視贈與對象關系的親疏、地位的高低,在扇面的字數(shù)、字體、內容、上款的稱謂和措辭等方面,來做區(qū)隔。

編輯:邢賀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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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潤筆費 晚清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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