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網信辦:個人“海淘”視為已同意信息出境
采取措施阻斷境外非法信息的傳播
《網絡安全法》中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該負責人解釋,這條規定針對的是用戶公開發布的信息,而不是個人通信信息,不會損害個人隱私,同時要求停止傳輸的是違法信息,不存在妨礙言論自由問題。
此外,《網絡安全法》還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來源于境外的非法信息的傳播,這并不意味著要嚴格管控國外網站,限制信息跨境流動。該負責人稱,網絡空間和現實世界一樣,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進入哪個國家就要遵從哪個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在中國境內網絡上傳播的信息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網信辦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動,但要以不損害他國網絡空間主權為條件,阻斷違法信息進入本國網絡空間與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動不矛盾。
相關新聞
半數常用手機軟件隱私透明度評級低
摩拜、ofo等共享單車類APP,餓了么、百度外賣等叫餐APP等常用手機應用的用戶信息保護政策不透明,評分都處于低與較低級別。昨天《南方都市報》與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的《用戶信息保護政策透明度報告》介紹了這一情況。
調查顯示,網站和APP泄露的隱私,是非法交易中個人信息的主要來源。用戶上網的習慣偏好、日常的行動軌跡,甚至連通話記錄、手機里裝了什么應用都可能被獲知,但很多時候,用戶對此一無所知。
在參與測評的1000家網站與APP中,沒有一個能夠達到隱私政策透明度“高”的標準,透明度“較高”的有84個平臺,而透明度“較低”和“低”的平臺個數相加則多達806個,超過總數的80%,透明度為“低”的超過五成。
一些我們每天都會使用的手機應用,如共享單車類APP、叫餐類APP、求職類APP的表現不盡如人意,分數基本都處在“較低”層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信息 數據 網信 信辦 出境